成功彩票团总支学生会各部门考核制度
为加强团总支学生会自身建设,完善各项管理机制,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更好地服务
同学、活跃校园文化,同时为了进一步增强团总支学生会干部的自我管理、自我教育意识,
充分调动我院团学会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我院学生会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
促使团学会工作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系统化的方向发展,特制定院团总支学生会部门考核
制度和干部考核制度。
第二十四条 工作总则
1.爱国、爱党、爱校,坚持正义,反对邪教及一切不良之风;
2.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自觉向党组织靠拢,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起
表率作用;
3.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以及团总支学生会工作原则和组织纪律;
4.积极贯彻执行团总支学生会的章程和决议,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团总支学生会的各项任务;
5.团学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顾全大局,不计较个人得失,加强团结,积极配合其他部
门开展工作,反对一切形式的小团体主义;
6.团学会工作人员在工作中要勇于开拓奋力进取,勇于创新,任劳任怨;
7.团学会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要正派,谦虚谨慎,平易近人,虚心听取别人的意见,知道错误要及时改正,实事求是;
8.团学会工作人员要克服官僚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勇于承担责任,关心班级干部、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和工作;
9.团学会工作人员的学习态度要端正,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很好的处理学习与工作的关系;
1o.团学会工作人员在公众场合和工作中严禁吸烟喝酒、说脏话、穿拖鞋,在公共场合要自觉维护学生户的形象。
第二十五条 部门考核制度
本着“系统化、精细化、制度化”的工作要求,为使各部门各司其职,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调动部门成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成功彩票广大师生服务,推动成功彩票团学工作迈上新台阶,特制定成功彩票团总支学生会部门考核制度。
第一款 组织领导:
1.团总支学生会成立部门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部门考核工作。由团总支书记担任组长,主席团成员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落实;
2.考核小组成员不定期多方位了解各部门的工作情况;
3.部门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原则;
4.部门考核应秉承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评审、公示和奖励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依照程序,全体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二款 考核指标
部门考核采取百分制,部门出勤及纪律25分(25%),部门开展及参与活动考核5分(5%)、物品管理考核5分(5%)、评价考核65分(65%)四部分组成,四部分考核得出最终考核成绩,同一事务不得累计加减分。
(一)部门出勤及纪律25分(25%)
1.干部例会(5分)
干部例会无故迟到扣相关部门0.5分/人次,无故旷会扣相关部门1分/人次。(迟到、早退5分钟以上者算为缺勤)请假必须得到分管主席的准许,未经准许为旷会。
2.各部门例会考核(15分,其中出勤5分,内容5分,纪律5分)
本项考核以检查人员对各部门例会的开展情况为依据。(检査人员每次检查按评分标准打出分数,满分为15分,学期末以每次开展例会的平均分为此项的最终考核得分)。
(1)出勤例会无故未召开每次扣5分部门人员迟到或早退每人扣0.5分无故缺席每人扣1分,扣完为止。
(2)内容例会时间少于30分钟的每次扣2分会议内容积极向上,全体人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较好可行意见,酌情给分。
(3)纪律例会期间,若有大声喧哗、吵闹谈论与本次会议无关内容吃东西玩手机等不良行为分别毎次扣0.5分,扣完为止。
3.部门人员辞职(5分)
部门主要负责人辞职每人日2分,干事每人扣1分,
4.本项最高分25分。
(二)部门开展及参与活动考核5分(5%)
1.参与活动本项考核以每次活动的考勤记录为依据,总分为5分,扣完为止。
(1)部门负责人或干事无故迟到早退每人毎次扣0.5分。
(2)主要负责人无故不参与每人每次扣1分。
(3)干事不参与每人每次扣0.5分。
2.本项最高分为10分。
(三)物品管理考核5分(5%)
所有物品的领取、借还需按规定进行操作。若有一次借出归还或领取不符合规定(借出
未登记,长期未归还等),每次扣1分借出物品损坏或遗失,毎次扣2分,本项考核5分扣完为止。
评价考核65分(65%)
1.部门自评(5分)
部门自评为本部门全体成员对部门整体情况进行评价,最后由部门每个成员评分的平均分得出的本项最终得分。
2.部门互评(15分)
部门互评为学期末各部门负责人针对各部门之间的评价打分,打分采取不记名方式,但要写出被打分部门的优缺点,最后以算平均分方式得出最终得分。
3.团总支书籍、辅导员及主席团评价(45分)
每学期期末由团总支书记(20分)、辅导员老师(15分)和主席团(10分)对各部门
本学期工作进行整体的评价打分。团总支书记和主席团需写出各部门一学期的工作评语,指
出该部门工作中的优点与缺点,并反馈给该部门,以三项总和得出最终得分。
本项最高分为65分,
第三款 考核程序:
1.部门考核每学期公布一次,于每学期第17周公布考核结果,考核过程由主席团负责监督;
2.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监督,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成员,有权向团总支书记及主席团中清复核,复核需在考核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申请,过期无效。
第四款 奖惩:
1.每次考核评出四个优秀部门,并颁发荣誉证书;
2.考核优秀部门在评优名额分配、部门经费及活动支持力度上有所倾斜;
3.考核成绩为倒数三名的部门予以批评,要求部门成员作出自我检讨并及时上交检讨书。
第二十六条干部考核制度
为提高我院团学干部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学生干部队伍的建设,健全团总支学生会内
部的管理机制,有效地开展各项工作,真正体现“团结进取,求实创新,服务同学,锻炼自
己”的宗旨,特制定干部考核制度。
第一款 组织领导
1.团总支学生会成立干部考核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由团总支书记担任长,主席团成员担任副组长,办公室具体落实;
2.考核小组成员不定期多方位了解各干部的工作情况;
3.干部考核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实事求是原则;
4.干部考核秉承严肃、认真的工作态度,评审、公示和奖励等各个环节都要严格依照程序,全体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要认真对待,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第二款 考核指标
干部考核采取百分制,思想道德素质15分(15%),工作纪律35分(35%);工作态度及开展活动情况50分(50%)三部分组成,三部分考核得出最终成绩,同一事务不得累计加减分。
(一)思想道德素质15分(15%)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学生手册》相关规定与要求。如出现违反校纪校规,做出与学生干部身份不符的行为,且产生不良影响者,酌情扣分,严重者予以开除处分。
1、违反校规校纪被处分者每人每次扣2分,受院通报批评,每次扣1尔共5分。(査校院通报表)
2.在政治敏感时期,不注意自己言行,做出过激行为井带来不良影响者每次扣2分,共4分。(办公室记录)
3.开展工作搞自由主义、个人主义或不服从上级工作分配的每次扣1分,共3分。
4.不以身作则、不能起模范带头作用,消极情绪影响所在部门者;在班级或者公共场合有严重不良影响者每次扣1分,共3分。
5.第三、四项由各部门定期向团总支书记、主席团反馈(全体干部都可不定期向团总支书记反馈)。
6.该项最高分15分,最低分9分。低于9分予以辞退处分,自辞退一年之内不能担任院内干部。
(二)工作纪律35分(35%)
1.例会出席(15分)
(1)无故迟到或早退者,每次扣1分,共4分。
(2)客观原因未参加例会,且未请假者,每次扣1分,共5分。
(3)无故不参加例会者,每次扣1分,共6分。
(4)此项请假超过3次者视为1次旷会。
2.活动参与(此项指学院、团学会安排的活动)(10分)
(1)凡活动期间无特殊情况迟到或早退者,毎次扣1分,共5分。
(2)无故
参加者每次扣1分,共5分。
3.签到表(10分)
(1)代签者、提前签到者或补签者发现一次扣0.5分,共5分。
(2)少签者发现一次扣0.5分,共5分。
注:此部分主要查看签到表,办公室记录。
4.此项最高分35分,低于21分者予以辞职处分,在一年内不得担任干部。
(三)工作态度及开展活动情况50分(50%)
1.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老师和主席团评价(35分)
每学期第16周由团总支书记、辅导员老师和主席团根据每位干部本学期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及工作成绩做出整体评价并进行打分,以平均分得出最终得分。
2.本部门干事评价(15分)
每学期第16周部门例会时,由本部门干事根据对本部门主要干部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及工作成绩做出整体评价并进行打分,最后以平均分得出最终得分。(10分)
干事评价得分=干事评价分数X0.15
3.本项最高得分50分。
第三款 特别规定
(一)凡在被考评期间内有以下情况者,按以下标准予以加分或减分。
1.成绩优异,在考核前上学期获得一等奖学金者加1分,二等奖学金者加0.5分,三等奖学金者加0.3分。
2.在校院评优评先中获得荣誉者,市级加1分,校级加0.5分,院级加0.3分。
3.在考核期间,通过英语四级、六级以及通过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者,英语四级加0.5分,英语六级1分,计算机一级加0.2分、计算机二级加0.5分。
4.行为规范、遵守院系各级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院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各项活动,为人正直,工作积极,助人为乐者加1分。
5.为本院工作献计献策,提出合理建议并被采纳实施者加2分。
6.所负责组织的活动及工作受到院级以上领导赞誉肯定者加2分。
7.所负责组织的活动及工作受市及以上媒体报道者加3分。
8.所修科目不合格者,每科减1.5分。
(二)考核期间,若有两科不合格者,下一学年不具备竞聘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资格。
第四款 考核程序
1.干部考核每学期公布一次,于每学期第17周公布考核结果,考核过程由主席团负责
监督;
2、考核结果公开并接受监督,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成员,有权向团总支书记及主席团申请复核,复核需在考核结果公布一周内提出申请,过期无效。
第五款 奖惩
1.每次考核按比例评出优秀学生干部,并由团总支书记颁发“优秀学生干部”荣誉证书;
2.考核结果将作为补助发放、评优评先、推优入党和升降职等参考依据;
3.考核成绩为倒数五名者予以检讨并上交检讨书,低于60分者予以辞职处分。
第二十七条 奖惩制度
为加强团总支学生会自身建设,调动广大团学会成员的工作积极性,同时使各成员严格要求自己,特定本制度。奖惩由团总支书记、主席团考核审批后执行,对奖惩有异议者请于奖惩执行后一周内向团总支书记、学生会主席团提出。
(一)奖励依据
在积极主动、认真负责的条件下,最大程度发挥团总支学生会集体的力量,使活动更加丰富多彩,使我院学生最大程度的受益,以师生的满意程度作为衡量工作成绩的标准。
(二)奖励途径
1.对考核中成绩优秀的部门、干部和干事发放证书、奖品,并进行通报表扬、公示。
2.考核结果将作为下一届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任免和学校、学院各项评优评先的重要依
据。
3.优秀团总支学生会干部、优秀干事在奖学金评定方面提供一定附加分。,
4.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团学会优秀干部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5.可优先参加一些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暑假实践活动。
6.此项评比每学期末进行一次,期末各部长将优秀干事名单(1-2名)提交主席团审核,通过后由团总支书记进行奖励。优秀干部由团总支书记以及主席团成员根据表现决定,由团总支书记进行奖励。
7.对团总支学生会做出重大贡献或个人有突出成就的,视情况由学院决定给予特殊奖励。
(三)惩罚依据
有违背以上奖励依据且造成恶劣影响,有损我院团总支学生会声誉的,视情况给于相应的惩罚。
(四)惩罚途径
1.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应带头遵守学校及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学校及院系行政处分的立即予以劝退。
2.团总支学生会成员无故不参加部门内活动以及大例会的给与口头警告,2次不参加部门内活动以及大例会的由部里给出警告,3次以上视为自动退出团学会。
3.团总支学生会成员应按时值班,由办公室记录考勤,无故值班不到予以警告,3次及以上无故不到的予以劝退。
4.私自占有或损害学生会公共财物情节严重者,虚报假报团总支学生会账目,有贪污公款行为者予以除名。
5.期末考试成绩不及格者给与警告,两学科成绩不及格者予以劝退。
6.对学校、学院及团总支学生会声誉有重大损害的个人视情况由学院给予惩罚。